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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1970-01-01
近日,人社厅发〔2026〕23 号文件发布新版《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》,该新标准将于2026 年 10 月 1 日正式实施,2019 版国家职业标准同时废止。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编码保持 4‑07‑05‑03 不变,依旧保留五级(初级)、四级(中级)、三级(高级)、二级(技师)、一级(高级技师)五个技能等级。

一、取消监控、维保方向划分,实现一证通用

本次修订最大变化是取消原来 “消防设施监控”“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” 两个职业方向划分。改革之后考生考取同一本证书,既可以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工作,也可以开展消防设施巡检、维保检测相关作业,不再需要分开报考两个不同方向证书,减少重复考证负担。

二、初级工岗位权限扩容,报考条件简化

新标准对初级(五级)消防设施操作员岗位权限进行调整。新版初级证书持有者可独立开展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,允许操作消防联动控制器,同时可以完成喷淋、防排烟、应急照明等系统基础巡检与简单维护作业。

报考条件也得到简化,初级取消原有工作年限要求,满足高中或者中专及以上学历即可报考;初级培训学时不低于 120 学时。

提示:对于一类高层、大型重点消防安全单位,部分属地消防监管部门仍可能要求配备中级持证人员上岗,用人单位应当以当地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为准;消防技术服务维保机构从业岗位优先选用中级及以上人员。

三、中级考核难度提升,考核范围扩大

新标准提升了中级(四级)的技能考核范围,将气体灭火系统、雨淋系统、预作用系统、泡沫灭火系统以及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纳入中级实操考核内容。中级培训学时设置不低于 100 学时;高级工学时≥80 学时,技师、高级技师培训学时≥60 学时。中级考生备考范围扩大,实操学习内容相比旧版有所增加。

四、新旧证书过渡政策,已取得证书继续有效

针对大家比较关心的旧证书效力问题,本次标准设置平稳过渡政策: 在 2026 年 10 月 1 日之前已经考取的 2019 版证书继续有效,持证人不需要重新参加考试换证,可以正常上岗执业。 自 2026‑10‑01 之后,所有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全部切换为新版题库,按照新标准开展鉴定考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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